三年恩怨一朝解!荆州中院“温情调解”修复破碎亲情

作者: 吴笛    发布时间:2025-06-19  访问次数:236


“感谢法官!这场官司打了3年,我们差点成了仇人……”当事人频频致谢将锦旗递给法官。锦旗上“温情化戈守亲情 辨法析理护权益”的金字,见证着这场股东纠纷案的意外结局——从对簿公堂到冰释前嫌,特意从武汉赶来的当事人用锦旗和感谢信完成了最走心的“司法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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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初,荆州中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表面看是公司股权之争,卷宗里却藏着更揪心的故事——三位当事人是亲姐弟,此前已因合伙纠纷经历了仲裁、两审诉讼等多个司法程序,时间跨度近3年。由于解散合伙、股权变更、投资款返还等诸多复杂因素交织,这场纠纷如同陷入泥沼,演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司法马拉松”。而在这看似普通的经济纠纷表象之下,实则是亲情的严重割裂,这场“家庭战争”让曾经亲密的一家人渐行渐远,形同陌路。

“判决容易,但破碎的亲情怎么补?”承办法官发现案件症结后,立即启动“温情调解”方案:

√ 采用“背对背”调解术,分头倾听各方委屈。

√ 制作“亲情账本”,帮当事人算清法律经济账+感情账。

√ 前后调整5版调解方案,寻找情法平衡点。

经过三个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在赔偿金额等关键问题上达成一致。最终,双方签署了一揽子调解协议,曾经针锋相对的家人,在这一刻开始放下了心中芥蒂,这块冷冻了三年之久的矛盾坚冰终于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之下得以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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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解工作,是荆州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活范例,生动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定纷止争中对法理与情理的平衡把握。通过调解方式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又修复了亲情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荆州中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始终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切实做到“案件到此为止”,努力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

  


文章出处: 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