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的庭审
——荆州中院公开审理“三类”罪犯减刑案现场目击

作者: 新闻处    发布时间:2015-09-04  访问次数:1779

       “91日上午,荆州监狱灰白的高墙内响起法槌声。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湖北省荆州监狱设立法庭,依法公开审理杨某等罪犯的减刑案,传罪犯到庭。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荆州监狱提请的9名罪犯减刑案开始庭审。

此次开庭审理的减刑案件分别属于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的重点减刑案件。荆州中院实行公开审理,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监督庭审。

我入监后每天都在反省,走好改造的每一步……恳请法官给我这次减刑的机会。罪犯赵某发表陈述意见。对赵某过长的最后陈述,审判长没有打断,鼓励他详尽表达自己的诉求。

庭审中,刑罚执行机关宣读减刑建议、检察机关发表检察意见、法庭核实罪犯情况、罪犯做最后陈述……规范、严谨的主旋律贯穿于整个庭审过程。

 “无论是否能被减刑,我对法院公开公正的审理和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作完最后陈述,罪犯赵某这样说。

经合议庭评议,该院决定对9名罪犯减刑案择日宣判。

这是我第一次在监狱内旁听庭审,深切感受到法庭的庄严、法律的威严,以及法官对罪犯的人文关怀。庭审结束后,市人大代表罗开凤有感而发。

罪犯是否能安心改造,减刑工作至关重要。这项工作不仅要让社会认可,还得要服刑人员信服。荆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家怀说。

    去年以来,该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从庭前公示,到开庭审理,再到裁判文书上网,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实现全程阳光审判,确保让司法阳光照进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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