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心青语】一次温情调解、一笔赔偿、一颗初心!
吕映雪,1987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湖北监利人,现为监利市人民法院大垸法庭三级法官、审判员。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数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频发,基层法庭办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亦呈增长趋势,该类案子一般事实都比较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比较健全,但是矛盾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尖锐的,各方对损失数额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若是简单一判了之,很容易激化各方矛盾,引起当事人上诉上访,不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我们要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将心比心,把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当做家事,以“情同此心”的温度让法理与情理交融。不久前,我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多措并举、各个击破,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7月16日,原告邓某某驾驶无号牌铃木牌二轮摩托车与被告某某驾校考生唐某某驾驶的“鄂D****学”小型轿车(副驾驶室坐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教练员刘某某)在监利市红城乡某路段相撞,造成邓某某倒地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邓某某、刘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受伤后在医院住院82天,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同时存在相应的三期时间(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被告某某驾校所有的肇事车辆在被告某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第三人某某财保为原告垫付了127872.54元抢救费。
我们在送达传票的时候就遇到了第一道关卡,进行电子送达时,被告某某驾校、刘某某均拒接电话,电子送达失败,我们只好外出找人。当时接待我们的驾校负责人表示这个事情她不清楚,坚决不收传票,在我们的多次劝说下,该负责人最后同意帮忙转交,且向我们提供了另一被告刘某某的联系方式,至此,送达工作才艰难完成。
开庭当天,各个被告之间因彼此间责任承担问题也是相互推诿。“我当时开车的时候是被告某某驾校的员工,员工做的事肯定应该单位承担啊;再一个,我驾驶证被吊销的事情我不知道啊,前几年我处理这个事的时候,交警的跟我说已经解决了,如果我知道被吊销了肯定就不会再开车了。”被告刘某某说。
“我们当时招刘某某进来的时候他是有驾照的,我们尽到了审查义务,出事以后交警队的人来告诉我们,我们才知道他是无证驾驶,我们是被他欺骗的,责任应该由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被告某某驾校辩称。
“这个案子里司机刘某某属于无证驾驶,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某某保险公司表示。
由于该案存在较大的争议,原告要求各被告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近50万元,被告各方又均不愿承担,原告的损失应如何弥补,第三人某某财保垫付的费用应由谁来返还?
针对一个个疑难问题,承办法官决定先调查清楚事实问题,为此前后多次前往交警部门、村委会了解被告刘某某驾驶证吊销问题,原告邓某某误工问题、邓某某父母的是否存在劳动能力问题等。
经过深入调查,被告刘某某早在进入某某驾校前,就因二次酒驾被行政拘留过,且被吊销了驾驶证,某某驾校仅进行了形式审查,未予以实质审查便让刘某某上岗工作。原告邓某某欲证实其事发前在武汉一家服饰店工作,其主张月工资为5000元/月,但经核实其在事发前便已离职。同时,原告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原告父母年纪较大,原告时常帮其父母在家种田。
了解了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基本已经心中有数,对如何判案也有了方向,但能否一判了之呢,直接判容易,但是矛盾化解却难,若能调解的话,亦能化解各方矛盾,节约司法资源。
承办法官在认真倾听原被告诉求、意见后,各个击破,分别耐心地向他们阐明案件的法律关系,告知他们:
“你们驾校作为用工主体,被告刘某某出事时正在执行你们的工作任务,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员工的职务行为侵权应该由单位来承担,这是法律的硬杠杠,你们就以不知道他驾驶证被吊销来推脱,这种理由肯定站不住脚的。”
“你的驾驶证在2024年就被吊销了,为这个事你还被行政拘留了五天,吊销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而且二次酒驾法律规定就是要吊销驾驶证的,你不能以不懂法来抗辩。虽然在这个案子里你可能不会承担责任,但是你无证驾驶,就属于有重大过错,以后驾校是有权向你追偿的。”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还是应该先行赔偿的,只是你们享有对侵权人的追偿权,作为保险公司,你们也应该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原告,根据我们调查的结果,你要求按5000元/月的标准支付误工费证据肯定是不充足的,考虑到你在村里务农,你的标准也要相应的降低一些。还有,你的诉讼请求里没有考虑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所以除了交强险之外,你也应该承担50%的责任。”
在承办法官的多方释法明理和劝解下,调解工作终于有了突破口,在征求原、被告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调解方案,由原告邓某某、被告某某驾校、第三人某某财保三方签订调解书,保险公司与刘某某表示愿意接受判决结果。
文书出来之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为确保原告及时得到赔偿,我们多次敦促各被告方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目前,该案件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原告邓某某已收到了所有的赔偿金。承办人通过多措并举、各个击破的方式,不仅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更将各方矛盾消弭于无形。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仅要追求“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更须致力于实现“人和心安”的社会效果。今后,我要更加重视调解工作,用一次次暖心调解,为维护社会和谐注入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