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审监二庭召集江北地区检察院和荆州监狱就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进行交流座谈
作者: 张萌 肖珊 发布时间:2014-04-25 访问次数:1397
4月24日上午,荆州中院审监二庭召集江北地区检察院和荆州监狱于五楼党组会议室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精神,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审理,加强监、检、法三机关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中的相互配合进行了座谈。副院长黄海涛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座谈期间,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围绕如何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案件的实体条件和程序,从严掌握“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相关问题,增加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率以及裁定书上网率等内容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黄院长指出,各方对于减刑、假释案件的认定标准要一致,不要有太大的差距,减刑、假释案件开庭数量要达到总数的20%,减刑、假释裁定文书要全部上网,同时要求监、检、法三机关加强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审理。
最后,各方均表示会更加重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配合与沟通,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现场
黄院长发表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