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荆州中院召开
作者: 新闻处 发布时间:2017-04-10 访问次数:1172
4月6日上午,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荆州中院召开。会上学习了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和2016年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近年来荆州市两级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惠波出席座谈会并发表讲话。
孙惠波指出,2014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受理一、二审商事案件18561件、审结17425件。面对商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态势,全市两级法院加强审判管理,贯彻落实商事审判理念和商事审判思维,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服务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表示,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商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更加凸显;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对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商事审判工作的功能使命更加突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商事审判工作的能力建设更加紧迫;实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对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商事审判工作责任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他提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两级法院要牢牢把握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在服务大局、提升审判质效、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基层建设五个方面抓好落实。两级法院商事审判法官要认真学习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个原则”,深刻领会“六个原则”内涵,运用“六个原则”把握立法精神,妥善审理各类商事案件,依法保护各类商事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上,民四庭庭长庞东彪还对商事审判中的疑难争议问题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