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旁听行政诉讼案

作者: 行政庭 刘莹    发布时间:2017-07-25  访问次数: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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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荆州中院邀请14名荆州市人大代表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案。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志坚,党组成员、副院长施德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家怀、专职审委会委员杨文等全程陪同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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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环境保护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合议庭成员由王阳、盛千、孙开炎组成,王阳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原告荆州市圆满砂石厂起诉称,2006年10月16日,其法定代表人林武勇与第三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滩桥镇观寺村村民委员会订立《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由其承包经营第三人所属一、二组外的部分地段(涉案码头部分地段),期限为2007年1月2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16年起,荆州市集中整治长江干线非法码头。2016年5月20日,被告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被告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滩桥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原告正在经营的前述承包场地强行收回,相关设备强行拆除。故请求法院确认两被告强行取缔原告涉案码头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其相关损失九百多万元。本次庭审过程历时2个小时,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择日对案件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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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期间,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聚精会神,认真聆听,庭审结束后大家对案件的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旁听,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整个庭审认真规范,法官思路清晰,程序流畅,表现出了娴熟的驾驭庭审能力,特别是这次旁听案件的选定具有典型意义,希望荆州中院今后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庭审公开力度,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