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院长肖志坚公开审理省农垦局原副局长胡超受贿案
作者: 新闻处 发布时间:2017-05-17 访问次数:1946
5月16日上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北省农垦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超受贿一案。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志坚出庭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超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2年,胡超利用其担任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在项目落户、选址、配套建设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9家单位或者个人财物共计124.7702万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胡超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胡超对自己的受贿行为当庭表示认罪和悔罪。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荆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部分市直单位的部分领导及机关干部现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