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作者: 李大鹏    发布时间:2018-05-11  访问次数:941

5月9日下午,荆州中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并对今年来法院精准扶贫工作认真分析,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既是国家战略,也是全市中心工作。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人民法院工作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找准保障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荆州市打造江汉平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为乡村全面振兴、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为建设法治乡村保驾护航;要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基层人民法庭与其他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沟通与协作,依托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乡村创建工作;要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煽动村民闹事等为重点,聚焦整治“村霸”黑恶势力,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培育淳朴民风、良好乡风与清正社风;要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有关工作,既要认真完成对口帮扶村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精准脱贫工作目标,也要服务全市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案件审判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章出处: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