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粉丝为“老公”狂刷30万礼物 能追回吗?
本以为是甜甜的网恋
结果竟是一厢情愿
女方在直播平台
狂砸重金打赏男主播
并认为是婚约财产
没想到两人闹翻后
女方将男主播诉至法院
要求其返还这笔钱
法院审理后认定
不返还!
法院为何如此认定?
2023年6月至12月期间,原告胡某在观赏某直播平台节目时,被被告付某声音吸引并成为网友,在短短半年内原告向被告付某所属的直播平台打赏,折合人民币高达309857元。
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法庭庭长 王志军:
原、被告在网络聊天过程中使用老公老婆昵称,原告认为是男女朋友关系,被告以筹集结婚储备金为由索要婚约财产,并要求原告通过某直播平台以刷礼物的方式进行给付,原告认为这就是婚约财产。现在被告注销了直播平台账号,拉黑删除了原告。所以,原告胡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三十多万元的婚约财产。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原告所主张的三十多万元的婚约财产,实际上是原告在直播平台充值后,购买虚拟币在直播间购买礼物打赏,并没有直接给付给被告,原告打赏的虚拟币也并非为被告独享。原、被告之间形成的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法庭庭长 王志军:
本案中原、被告在微信聊天中互相使用老公老婆的昵称,但是并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进行交往见面,原告将自己在网络平台上充值,并向被告刷礼物打赏的消费行为认为是被告索要婚约财产,没有向法庭提供证据。所以说法庭认为不符合民间婚约财产的交付习惯,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该案件也警醒我们,要提高对网络虚拟世界打赏规则和交友的认知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法庭庭长 王志军:
直播打赏是一种网络消费行为,一般不予返还,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未成年人打赏,或者带有欺诈性质的打赏,小额打赏自娱自乐,大额打赏需慎之又慎。
法官提醒
不要沉溺网络虚拟空间,即便网恋,也要经历线上聊天,线下相识,彼此了解,才可考虑继续交往并进而缔结婚姻,婚约财产的支付也需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