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功支点建设•法院青年说】索翰明:不忘初心,奋斗不息
【编者按】当青春之花绽放在法徽之下,我们以奋斗为笔书写新时代的司法答卷。值此五四青年节之际,全市法院15名来自审判、执行、法警及行政岗位的优秀青年干警,以“建功支点建设•法院青年说”为主题,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化作司法实践的生动注脚。他们用笔墨记录下护航营商环境的“店小二”日常——在合同纠纷调解现场为企业纾困解难;定格执行攻坚的“急先锋”身影——用数字化手段破解财产查控难题;厚植信访接待的“贴心人”温度——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化解群众心结。这些沾着法庭尘埃、带着调解温度、浸着执行汗水的文字,既是青年干警对“司法为民”的深度诠释,更是对“国之大者”的青春回应。让我们透过这些激扬文字,感受新时代法院青年在深化改革最前沿、社会治理主战场、群众工作第一线的使命担当,让青春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守护正义的司法实践中绽放绚丽光华。
不忘初心,奋斗不息
——索翰明 民二庭法官助理
今年是我入行的第十个年头,也是我进入荆州中院的第七个年头。回想刚进入荆州中院时,被问到最多的问题便是“翰明,现在法院工作量这么大,你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律师不做?你进入法院的初心是什么?”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最初是源于好奇。以前作为律师开庭时,看到法官抱着厚厚的案卷推门而入,闭庭后又急匆匆掩门而去,总是好奇那扇“门”后面的世界是什么样;拿到判决书研读学习时,也会好奇法官的裁判思路和衡量尺度是什么。抱着这样的好奇,2019年我终于踏进了那扇“门”,考入荆州中院成为一名法官助理。
初入法院,我被安排到民二庭,民二庭主要负责审理侵权和物权类案件,与我此前所在律师团队办理的建设工程类案件截然不同,我只得一切归零,从头开始。我在民二庭各位法官的指导下开始从事辅助审判工作,从最初只敲字做庭审记录慢慢成长为草拟审理报告、草拟裁判文书,最后能够独立组织调解和法庭调查。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直观的感受。虽然工作内容繁杂,每天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写判决,不是在现场调查,就是在接待当事人,但是当一个案件得以案结事了,当事人的一句“谢谢你啊小姑娘”足以抵消辛苦和委屈。这也让我对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有了更深刻、立体的认识,这并非书本上一句简单的口号,更应是法院人的初心和坚守。既然做了选择,便只顾风雨兼程,选择成为法院人,便要把公正司法扛在肩头,把司法为民放在心间。
我办理的案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起健康权纠纷。刘某年逾六十,视力残疾、生活困难,为了生计前往拆迁工地捡拾钢筋,但遭到工地负责人家属伏某的制止,双方从口角纠纷升级为肢体冲突,伏某因此受到轻微伤被送往医院治疗。伏某在医院治疗期间诊断为先兆流产,随后选择人工流产手术。伏某出院后,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三万余元。一审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无果后进行判决,伏某不服提出上诉。考虑到刘某年纪偏大、生活困难、赔偿能力确实有限,伏某又是刚失去孩子的母亲,情绪起伏较大,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二审法庭调查时我给予双方充分的陈述时间。刘某在庭上陈述其并非故意伤害伏某,也不知道当时伏某已经怀孕,愿意向伏某真诚道歉并赔偿,但确实赔偿能力有限,希望伏某适当减少赔偿金额。刘某的态度让我看到了调解的希望。法庭调查结束后,我对双方开展背靠背调解工作,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化解心结。伏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是对于刘某分期支付的方式有顾虑,担心一个月后刘某无法按期支付第二笔赔偿款。我对伏某说:“刘伯是个老实人,我相信他说到做到,这个案子是我调解的,我来督促他按时支付。”伏某最终同意调解方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个月后,刘某按期支付第二笔赔偿款,该案实现案结事了。赔偿款支付完毕后,刘某哭着对我说:“心里的事了了,终于能够睡上安稳觉了。”
在这一起起案件中,我深刻意识到每一个案件都是当事人的人生,每一次庭审都关乎人心冷暖,每一份裁判都连着万家灯火。只要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妥善处理每一起纠纷,成功化解每一次矛盾,“小案件”也能做出“大成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只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懈的奋斗精神,脚踏实地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一切平凡的人都可以获得不平凡的人生,一切平凡的工作都可以创造不平凡的成就。”
初心如磐,奋楫笃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司法工作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作为新时代法院年轻干警,我们既是司法改革的见证者,更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在服务支点建设的征程中,我们要继续深耕细作专业领域,提升打磨工作能力,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以“店小二”的细致、“急先锋”的魄力、“贴心人”的温情,在千头万绪的案件中践行法治信仰,用青春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的深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