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加强监督联络工作

作者: 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4-07-11  访问次数:471

   

   加强监督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公正法官、办公正案件、建公信法院的重要举措。为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积极争取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努力促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荆州中院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加强监督联络工作。

  一是加强对监督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法院监督联络工作,明确院长王健同志为我院监督联络工作第一责任人,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宣传处、各业务庭为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各自的职责,按全省法院监督联络工作会议要求,完善监督联络工作的组织架构,为我院开展好监督联络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监督联络工作机制。围绕加强监督联络机制建设,工作方式创新,常态化制度保障三个方面,我院制定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监督联络工作的意见》,从四个方面细化监督联络工作。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办法》、《关于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意见》、《司法公开推动年活动实施方案》、《法院开放日活动方案及庭审示范考评方案》,从建章立制着手,明确了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各个层级、各个部门工作职责和协同联动方式,做到了监督联络工作有章可循,切实解决主动意识不强,坚持制度不好等问题。

  三是立足“五个坚持”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信息传递,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递送“全省法院监督联络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会议有关要求和我市法院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坚持主动联络,按照省高院要求,市法院中层以上领导与在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实行了定向联络,拟于年底开展走访活动,确保工作全覆盖。坚持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今年4月、7月已组织两次庭审观摩活动。坚持在全市人大代表中聘请和选任“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调解促导员”,制作并发放相关聘书和胸牌。坚持组织好“法院开放日“活动。7月3日,市法院邀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并召开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