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庭公开审理“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
作者: 江北法庭 发布时间:2014-04-25 访问次数:1649
根据中央政法委(2014)5号文件《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要求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必须从严把握法律规定的要求,4月21 日,江北法庭在江北监狱杨家桥监管区对罪犯田宜勇、余飞减刑、罗卫华假释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中央政法委(2014)5号文件出台后,该庭首次公开审理此类案件。江陵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陈方蓉、舒芜等6人应邀旁听了案件的审理。通过对三起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查明了三名罪犯的认罪悔改表现及拟假释罪犯无再犯罪的危险,听取了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合议庭经评议后,将择日宣布决定。公开审理“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是江北法庭落实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
刑罚执行机关举证
检察机关审核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