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廉明护法威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1685

——荆州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梁中柱同志先进事迹

 

      1985年梁中柱同志通过省法院招聘考试被录用到荆州区法院工作,现任荆州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二十几年来,他无论是在基层法庭、还是在法院机关,无论是岗位的调整、还是职务的晋升,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公正、高效、廉洁”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

甘做一颗螺钉乐基层

    来到法院,院党组安排他到刚筹建的李埠人民法庭工作。接到通知后二话没说,回家拿起铺盖就去报到了。当时的李埠法庭仅有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办公室、三张办公桌、三把椅子、一辆自行车,办公办案条件可想而知。在法庭,他负责日常接待、文书送达、庭审记录、卷宗整理、财会等工作。农忙时节,他常常头顶烈日,脚踩自行车,起早摸黑,走村入户送达法律文书或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夏季的暴雨说来就来,刚才还是汗流浃背,转眼间全身便被雨水淋个透湿,雨后的道路更是泥泞不堪,可以说,骑着自行车出门,扛着自行车回庭是常有的事,但他从未有过一丝怨言。就这样星移斗转,冬去春来,梁中柱同志在李埠法庭一干就是六年。因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入了党,得到了领导的培养,调进机关先后担任过经济庭副庭长和执行庭副庭长。

      20003月,梁中柱同志被任命为弥市人民法庭庭长。当时他上有年逾七旬的父亲,下有不满两岁的儿子,弥市法庭位于江南,隔河渡水交通不便,妻子劝他是不是向领导反映一下,继续留在机关工作?他深知,不管是为人子、为人夫还是为人父,都应该尽到责任和义务,但法官的职责和做人应有的良知使他更懂得,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必须置事业于家庭之上。上任伊始,他面对法庭欠债九万多元,干警思想消沉的现状,没有被眼前的困难和局面所吓倒。在广泛开展谈心,深入了解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理顺了工作思路,同时,积极争取弥市镇党委和政府支持,在全庭干警齐心协力,艰苦努力下,各项工作很快出现了转机。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偿还了法庭全部债务,添置了三万多元的办公设施,办公办案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法庭和法官的形象得到了较大提升,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2000年,法庭分别被弥市镇委、镇政府和区法院评为先进单位;2001年,法庭被省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庭,他个人荣立了三等功。

倾注一腔热情为百姓

      2002年初,梁中柱同志从弥市法庭调到院机关工作,担任立案庭庭长。立案庭负责案件流程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与他以往工作过的基层法庭、机关业务庭的工作职责不一样,具有管理、监督双重职能,与当事人和涉诉信访群众接触频繁。立案庭作为法院的第一窗口,每天都要向大量群众解疑释惑,若在接待上不周到,老百姓就会感到没有出路、感到绝望。面对这一职责,他深感责任重大。为尽快进入角色,他虚心向老庭长请教,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和掌握了立案庭的各项业务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立案庭的规范化建设,他建议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到兄弟法院参观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他的努力下,先后制定了来信来访接待处理规定、诉讼文书立卷归档规定、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大大推进了法院规范化建设。

    对于来访群众,无论是有理访,还是无理访,他始终坚持热情接待,以春风化雨般的热心和耐心认真倾听,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问题。

      20035月,梁中柱同志接待了一位离婚当事人陈某。经询问得知,陈某的丈夫与其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时,假冒他人之名与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除姓名为假冒之外,其它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双方到底是合法婚姻还是无效婚姻?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他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请教了本院法学水平较高的资深法官,依法对该案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二审法院也予以了维持,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结合该案例,他还撰写了《论无效婚姻的缺陷与完善》一文,被法学刊物登载。

    做好申诉、信访工作,就必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维护民权。20059月,在一次周三院长接待日中,梁中柱同志参与接待了一位信访当事人竺某。据其反映,1997年竺某在海峡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交纳了房款,但该公司一直未予办理过户手续。1998年,他以要求海峡公司退还购房款为由而诉至我院。由于海峡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债务较大,竺某虽胜诉,但判决内容一直没能实际履行,他多次上访均未得到解决。后来,院领导将此信访件指定由梁中柱同志办理。他受领这一任务后,分别从民庭、行政庭和两个基层法庭调取了八本有关海峡公司及其所建商品房的卷宗,在仔细阅读卷宗,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后,向审判委员会提出了撤销原执行裁定,恢复原购房人住房现状的建议,得到了通过。之后,梁中柱同志又召集对涉案房屋产权有争议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达成了协议,使一桩长达七年之久的信访案件得到了公正处理,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2005年立案庭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梁中柱同志被省法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争当一名清官护法威

    梁中柱同志身为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法院具有一定权力,多年来,他遇到送礼的、请吃的为数不少,他总是婉言拒绝,坚持依法办事。

    在亲情、友情面前,他认法不认情。在弥市法庭工作时,他爱人的姨表姐因开餐馆向张某借款两万元,因生意不景气无力偿还,在梁中柱同志未到任前,法院已作出判决,并进入了执行程序。后来表姐、表哥找到他说“中柱,咱们可是亲戚,这事你一定要帮我拖一拖、压一压,可不能胳膊肘往外拐呀!”此时,他心里很不是滋味,执行吧,表姐、妻子必说他不念亲情;不执行吧,愧对对方,更愧对法律。于是他多次做表姐的工作,可他的表姐总是以生活困难为由不理不睬。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梁中柱同志向院领导呈报了拘留报告,法庭依法将他的表姐采取了拘留措施,变卖财产兑现了部分借款,下欠部分与对方达成了和解执行协议。当张某到拿到执行款时,才知道被执行人是梁中柱同志的亲戚,为之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在恐吓面前,他从不畏惧;在金钱面前,他认法不认钱。200010月,他带领两名干警到十堰执行一拖欠60万元货款案件,被执行人在当地称得上是“黑白”两道,在十堰中院的协助下,找到被执行人,但他十分嚣张,拒不执行,并扬言“让他们站着进来,躺着回荆州”。梁中柱同志面对威胁毫不畏缩。及时向院领导反映情况,建议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得到了院领导和区委政法委的支持,迅速办理了刑拘手续,区公安分局两名干警连夜赶赴十堰。第二天,在十堰警方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押回荆州看守所,使被执行人亲属受到了强烈的震慑。他们见硬抗无用,又实施“糖衣炮弹”,托人对梁中柱同志说“梁庭长,给你五万元,剩下多少执行一点,和和稀泥算了。”梁中柱同志义正辞严地说,请你们不要枉费心机,也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此案一定要全部履行,否则依法判处。话音未落,他们便怏怏而去。两天后,被执行人的家属兑现了全部执行款项。该案的公正执行,赢得了厂方干部职工的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