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非法采矿案

发布时间:2018-09-12  访问次数:680

910日上午,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

为牟取非法利益,2018412日,刘某、代某、秦某、陈某四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前提下,在虎渡河公安县埠河段群星村王家湾砂滩上非法采砂。截止2018426日,刘某、代某、秦某、陈某四人非法采砂的采砂点,经公安县某土地勘测有限公司鉴定,王家湾砂滩非法采砂区域河砂数量是20790.30立方米,囤积的未销售的砂为1457.59立方米。经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二分局价格认证,采砂区域河砂数量价值311854元,囤积的未销售的河砂数量价值为21863元。公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涉嫌非法采矿罪,遂依法向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代某、秦某、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环节中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非法采矿的严重后果,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追悔莫及。

该案还在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或者组织未经许可都不得擅自开采。刘某、代某、秦某、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