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大家一起来“找茬”!

发布时间:2019-05-05  访问次数:356

为打造阳光法官,规范庭审,提升员额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自今年3月以来,监利法院集中开展示范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每次示范庭审除了要求该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旁听以外,还特意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并在庭审后进行点评打分,给出意见建议。

4月25日下午三点,审判员谢长松庄严地走上审判席,敲响法槌,庭审开始。这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方是事故受害人的妻子和子女三人及代理人,被告方是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代理人。

案情简介:2018年7月14日,被告李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351国道由东向西行驶,9时26分许,遇到前方黄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同向行驶,李某驾车超越黄某时,与摩托车尾部相撞,造成黄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监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故原告方诉请判令被告李某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费用共计451479元;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此次庭审现场,观众满席。除了双方家属、该院其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之外,还特意邀请了来自社会各界的10余名廉政监督员们前来旁听。

经过宣读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法庭调查、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依法进行,程序清晰。审判员轻车熟路,镇定自若,着装规范,用语得体;书记员全神贯注、专心记录。现场的廉政监督员们仔细观摩,并在评议表上做了详细记录。

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人员与案件承办人进行了座谈,对庭审情况进行当场点评,总结亮点,指出问题和不足。大家纷纷发言,从庭审效果、举证指引、事实认定、法官的普通话及语速等众多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大家对庭审现场的庄严谈了感受;对该院开展庭审观摩及评议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借庭审观摩的形式来“找茬”,把问题摆到台面上加以分析、解决,能够有效促进庭审规范,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司法实践中对庭审实质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正是落实监利法院“问题集中整治 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同事之间互相“找茬”来发现庭审中存在的问题, 既发挥业务骨干的庭审示范作用,也让年轻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在耳闻目睹和相互比较中得以锻炼。既能较快地积累办案经验,提高庭审技能,增强庭审驾驭能力,也便于对一些疑难问题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全体法官审判水平共同提高。


文章出处: 监利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