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正确打开方式

发布时间:2018-06-20  访问次数:14517
青春是一张白纸,当你挥洒上色彩时,他有了另一个名字,叫做梦想!

基层+纠纷=坚定的心

八年前,怀揣着“法官梦”,一位青年从象牙塔迈进了公安县人民法院埠河法庭,带着新奇和憧憬,他仿佛看到了自己多年后身穿法袍坐在审判席上的场景。

沉浸在梦境中的袁敏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现实“当头一棒”,法学本科毕业,成绩优异,法庭工作应该手到擒来。然而,当他接触到人生中的第一位当事人时,对方完全不按书本中的套路“出牌”,炮语连珠让袁敏哑口无言,在对方的一再逼问下,他不得不搬出救兵,请庭里的老前辈来援救。

有了这一次“失败”的经历,他深知,自己距离一位合格的法院人,还有很长很长的一段距离,他决定要沉下心好好学习。

基层法庭60%的案件都是家长里短的“家务事”,既繁琐又枯燥,而每当当事人矛盾得到化解,并说出“谢谢”时,无论之前做过多少努力,经历过多少艰辛,这一刻,他都释怀了。袁敏始终记得那一次的“牢婚”案件,2013年,法庭辖区的一名监狱服刑犯的妻子起诉要求离婚,面对原告哽咽地诉说一个人独挑家庭责任的艰辛和这些年的不易。法官和袁敏都认为,他们需要把这个问题面对面地交流,于是,袁敏陪同法官踏上了齐齐哈尔之旅,这样的旅行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欢声笑语和心灵的放空,火车上,袁敏和法官交流最多的还是等待他们的庭审和手中源源不断的案件。至于路上的风景,袁敏笑着说,我不记得火车经过了哪里,也没有认真看过窗外的风景。一天一夜的火车到达齐齐哈尔后,他们来不及休息,设在监狱的庭审如期开庭,面对已泪流满面的原被告,法官做得最多的就是对双方的安慰,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离婚协议,选择和平分手。后来,袁敏问法官:“我们不是来开庭的吗”?法官说:“不,我们是来解决矛盾的”。之所以这个案件让袁敏印象深刻,是因为他从中找到了自身价值的所在,而几天几夜的奔波又算得了什么呢?

袁敏工作的这个小镇上,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嚣,没有高级写字楼,没有穿着时尚的白领,每天面对最多的是推搡扯皮,打闹哭嚎的人。有时候,深夜里,窗外虫鸣蛙叫,而他还在办公室里整理开庭和送达的资料。他说,“外面的世界固然精彩,但既然选择了,就只顾风雨兼程。法律人是法律的捍卫者、执行者,没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就没有法律实践的动力,能够见证一个个矛盾的化解,是最欣慰的事情,别人的青春可能是多彩的,而我的青春是无悔的”。

年轻+求知=奋斗不止

 在袁敏的办公桌上,除了一台电脑和一堆堆的卷宗,他的手边总会放置几本法律书籍。他说,自从工作后,对知识的渴望就特别强烈,感觉在学校里根本没学够,所以只要有空闲时间,就会拿起手边的书翻一翻,或者向庭里的前辈们请教。

 正是因为他的勤奋好学和对待工作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八年的书记员工作中,他参与的九百多件案件、送达的数千次文书、整理的近千本卷宗,没有出现过一次错误。从曾经的不敢开口说话到现在能独当一面,都是通过不断学习,一点一滴积累来的。

一对青年男女结婚才不到一个月,就闹得不可开交,男方因怀疑女方与自己结婚的目的不单纯,导致双方感情进入“报警状态”,在矛盾不断激化的情况下,脾气火爆的男方甚至将女方住所的门窗全部砸坏,并且在街上张贴“小广告”,向女方“泼污水”,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于是,女方将男方告上了法庭,男子叫嚣:“必须赔偿100万元才能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袁敏发现,他们矛盾冲突的根源只是男方的猜疑,他的激烈反应也只是觉得自己受了欺骗,他们之间有良好的调解基础,于是,袁敏三次上门找到男方沟通,在交流中,袁敏察觉到他内心对原告充满怨气,无法释放,因此,他立刻换了一种方式,以倾听为主,让被告把内心的不满情绪全都倾倒出来,最后从理性的角度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和解,选择和平分手。

袁敏说, 有一些案件看似简单,但如果没有用心去感受当事人的诉求、没有丰富的法学理论功底,是无法达到像老法官们驾轻就熟的程度的。

 浮躁、彷徨、不安,这些负面的情绪,袁敏也曾有过,但他认为,即便想法再多,还不如利用零碎的时间学好一个法条,处理好一件事务。毕竟,青春是用来奋斗的,而不是用来挥霍的。

平凡+态度=勇于担当

“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这是袁敏牢记在心间的话,也是鞭策他不断向前的动力。

工作之余,比起电视剧和电影,他更愿意关注时政,看新闻联播,随时了解国事家事,在他的心里,“法治梦”“中国梦”并不遥远。虽然书记员的工作,是那样的平凡,那样的普通。也许付出的努力,就如同一枚小小的石子,投向大海那一刻,激不起半点浪花。

但是,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离不开千千万万个法律人的努力,更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努力。

青春是精彩的,也是有责任的。每当受理一个案件,他和法官都会朝着调解的方向努力。他说,为人民群众服务,就是为国家解忧,化解一个纠纷,就会减少一个矛盾,增添一份社会的安定祥和。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