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首起涉恶案件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9-05-13  访问次数:1225

近日,沙市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某、魏某某、肖某、刘某某和邱某某强迫交易一案,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沙市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案件,此次庭审邀请了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公安局100余名警察旁听庭审,以公开示范庭方式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意识,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以庭审标准推动公安干警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9月,被告人陈某某、魏某某和肖某决定在荆州市某小区卖沙和水泥,并聘请了被告人刘某某,魏某某负责接单和收钱,肖某和刘某某负责送货。之后,陈某某、魏某某和肖某在该小区门口强行拦截运沙和水泥的车辆,并采用言语威胁、恐吓的方式强迫运输工人和商家不得在该小区卖沙和水泥。刘某某参与过强迫交易,被告人邱某某受魏某某邀约参与强迫交易3次。

    为妥善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沙市法院在庭审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抽调审判业务过硬的员额法官到刑庭充实办案力量,由其他部门承办部分普通刑事案件以确保刑事一线干警集中力量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办案骨干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涉黑涉恶案件相关规定,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建立了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为侦查、起诉工作提供适当指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加大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确保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 沙市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