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告诉你:自己的林木 也不能随便砍
发布时间:2018-09-28 访问次数:1158
以为林木是自己买下的,就可以随意砍伐了,这不,公安县的刘某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采伐自己买下的林木,最终获刑。
2017年9月上旬,刘某与孟家溪镇某村村支部书记商定,以25000元的价格购买该村的意杨树300余株,并约定由刘某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9月16日至18日,刘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急于雇请工人对315株意杨树木进行采伐,并将采伐的全部木材销售给闸口镇某加工有限公司。经评估,被采伐的315株意杨树活立木蓄积55.3861立方米。
公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遂判决刘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