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一男子接受六合彩投注400余万元 获刑!

发布时间:2018-09-28  访问次数:1218

一男子接受他人投注进行“六合彩”赌博活动,从中获取利益,最终难逃刑罚。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赌博案。

 20139月至20153月,曾某在广东潮州开出租车期间,利用香港六合彩信息,以买特码、包生肖、买单双等方式,通过其嫂子陈某(已判刑)接受买码人马某(已判刑)的投注及用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直接接受马某的投注进行赌博,买码资金及赔付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共计接受马某投注400.94万元。曾某接受投注后上报给其上线马庄凡某(未归案),马某中码后凡某通过曾某进行赔付,曾某则从中谋取相应的利益。 

公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利用香港六合彩信息接受他人投注进行赌博活动,时间长达一年六个月之久,赌资达4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处罚,根据公安县社区矫正工作局的评估意见,曾某适用非监禁刑,遂判决曾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