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法院:申请执行人主动提供财产线索 失信惩戒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8-08-03  访问次数:838

    今年3月13日,原告谭某诉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庭审经沙市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分三期偿还3万元欠款给原告:2018年3月31日前还1万元,2018年4月20日前还1万元,2018年5月31日前还1万元。

    然而,刘某偿还第一期后,第二期逾期未履行偿还,谭某多次催讨无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随即通知被执行人刘某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刘某表示会还钱,但总是以这样那样的借口推脱,再后来,甚至对执行法官的电话置之不理。

    虽然涉案的金额不大,但却关系着申请执行人谭某的切身利益,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刘某财产的调查,经对刘某名下财产网络查控,发现其银行存款仅有5000元,且名下房屋处于已抵押状态。尽管法官积极与该被执行人联系沟通并释法明理,但其屡劝不从的态度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遂将执行的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谭某,谭某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主动递交一封“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意见书让案件出现转机。

    意见书显示该被执行人另有两套商铺正在出租,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判定线索内容属实,认定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严重妨碍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刘某仍冥顽不化。执行法官遂向分管院领导汇报,依法决定对刘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刘某慌了神,当天中午通过手机银行转账20475元,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此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看似简单的一起执行案件,该案的成功执结既得益于承办法官心系群众的职业素养,又得益于执行局快速反应机制的应用,更与申请人与法院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财产线索密不可分。希望越来越多的申请执行人能够积极承担起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义务,与法院紧密合作,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沙市法院全体干警也将用实际行动破解执行坚冰,多用硬招、巧招、活招,加班加点在执行一线冲锋陷阵,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


文章出处: 沙市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