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连续潜入多个小区盗窃电动车 终被依法严惩

发布时间:2019-05-05  访问次数:266

近日,江陵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罪犯潜入多个居民小区连续盗窃电动车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被依法严惩。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5月、7月,被告人王某分别潜入万佳时代、奥林花园、中央半岛盗窃电动车并销赃。同年7月11日,中央半岛小区的三名保安在执勤中通过监控发现一形迹可疑男子在地下停车场“到处乱转”。后经与公安机关联系后,密切监视该男子,在发现王某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从地下停车场出来,并向南逃窜。三名保安立即开始追赶,该男子发现后,于是跳车逃跑,因跳车时腿部受伤,被当场控制。之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王某及被盗三轮车一同带回了派出所。被告人王某在200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能大部分退赃并取得相关被害人谅解,属从轻处罚情节。法庭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被告人王某因没找到工作,加上欠别人钱才盗窃电动车。但是,这并不是其盗窃的合法理由,只要肯地头吃苦,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就没有过不好的日子,不尊法守法,找“捷径”只会误入“歧途”。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