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发布时间:2018-11-26  访问次数:560

毒品犯罪不仅严重摧残吸毒者的身心健康,吞噬吸毒者家庭经济乃至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也会诱发盗窃、抢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安稳构成巨大威胁。面对毒品犯罪,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保障公民健康、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201712017时许,荆州市公安局民警巡逻至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10151单元,准备从101室门口离开时,碰见被告人邓某某和周某某从外面进入,其中邓某某右腋下夹一黑色方形男士手包,周某某未携带物品。民警见邓某某形迹可疑,遂对其进行盘查,并口头传唤两人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被告人邓某某因害怕被查处遂将自己的手包丢弃在楼道内。在将邓某某、周某某带离151单元门口两、三米距离后,民警发现邓某某之前右腋下所夹的手包不翼而飞,遂将两人带回1单元101室门口处寻找,在二楼的楼梯口处找到了该手包,并当场对包内物品进行检查,从包内查获疑似毒品“麻果”15袋、“冰毒”8袋、“K粉”1袋、灰色液状不明物品1袋。后经鉴定,被告人邓某某携带的疑似毒品含甲基苯丙胺119.53克、氯胺酮5.56克、四氢大麻酚0.21克。

    近日,沙市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属毒品再犯,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万元,涉案毒品由公安机关予以销毁。


文章出处: 沙市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