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妄想“一夜暴富” 男子偷采河砂被诉

发布时间:2019-05-05  访问次数:314

    4月24日下午,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件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按照法律规定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阳某甲、汪某、黄某、阳某乙与他人见河砂价格上涨有利可图,便共同出资40万元打造采砂船偷采河砂牟利,并进行了详细的分工。采砂船打造好后,阳某甲与他人将采砂船开至松西河一水域停泊隐藏。9月29日—30日,共盗采河砂价值156822元。

    期间,代某、龚某明知阳某乙出售的河砂为偷采所得,仍以35000元的价格予以收购,张某明知阳某乙、王某(另案处理)出售的河砂为偷采所得,仍以71800元的价格予以收购。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阳某甲、汪某、黄某、阳某乙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代某、龚某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阳某甲、汪某、黄某、阳某乙对非法采砂造成的危害至今未采取任何修复治理措施,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公诉机关对四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庭判令四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用于修复受损河道。

庭审中,合议庭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的质证和辩论。该庭审持续三个小时,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由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