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18分钟审结!松滋法院这个刑事速裁很给力!

发布时间:2019-05-13  访问次数:469

5月8日,松滋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集中审理了被告人邓某、田某某、廖某某危险驾驶案,三起案件在18分钟内审结且当庭宣判,平均每个案件庭审时长仅6分钟,有效缩短庭审时长,极大提高办案效率。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据了解,当天上午9时,在松滋法院第七审判法庭,松滋市检察院就被告人邓某、田某某、廖某某三人三起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承办法官陈悦经过庭审调查认为,三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三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速裁程序均无异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遂决定启动刑事速裁程序,并指派值班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三案开庭审理仅用时18分钟,法庭在征得三名被告人同意的基础上,依法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直接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并当庭作出宣判。

这三起案件的审理虽然简化了庭审程序,但仍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帮助权以及最后陈述的权利,达到了庭审的实质化要求。该三案是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松滋市人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首次审理的案件。三案的审理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缓解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对提升审判质效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