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仇什么怨?漏水引发亲戚“互殴大战”

发布时间:2018-07-12  访问次数:758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更何况既是亲戚又是邻居,基于这样的关系,双方竟为了房屋漏水问题而上演“互殴大战”,甚至对簿公堂,最终“两败俱伤”。

吴某和崔某是亲戚,均在某地经营餐馆和住宿生意,而且还是楼上楼下的邻里关系。20166月崔某在修建厨房的时候,与楼上的吴某多次发生纠纷,由此引发矛盾。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没过多久,吴某家的生活用水渗漏到楼下崔某的店内,严重影响到了他的生意,于是,崔某找到当地社区领导,并一同前往乡政府准备反映此事。谁知,就在前去的途中,崔某和吴某狭路相逢。

一言不合,双方就抡起拳头,扭打在一起。此时,崔某的儿子小崔得知其父亲与吴某在打架,赶到现场后,护父心切,用脚朝吴某的后腰踢了几下,被人劝阻后才停止,直到民警赶到后,此事才得以平息。

吴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了29天,用去医疗费6582.29元。事后,吴某要求崔某父子赔偿其医药费和各项损失三万余元,当地政府主持双方调解未果。

吴某将崔某父子告上法庭,公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行为人的责任。崔某见吴某后,要求解决争议并引发纠纷,在推搡扭打的过程中造成吴某受伤,双方对此均具有过错,应各承担50%的责任。小崔发现其父与吴某扭打后,不仅未及时劝阻,反而参与殴斗,其踢踹吴某腰部的行为与吴某受伤、治疗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遂判决崔某、小崔共同赔偿吴某损失12780元。

   生活中磕磕绊绊的事十有八九,为一点小矛盾伤了亲情,伤了和气实在没必要。狭路相逢,不妨“相逢一笑泯恩仇”,得饶人处且饶人。社会文明的大家庭里更需要你我相互理解,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些争斗,多一些互让,少一些戾气,多一些文明。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