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我主动还款 黑名单太丢人!

作者: 喻明洁     发布时间:2018-05-18  访问次数:671

“法官您好,今天我是来主动履行的,快把我的名字从黑名单上移除吧!”5月13日,失信被执行人桑某主动来到公安法院执行局,表示愿意主动还款。

 2013年5月,桑某经人担保向邹某借款100000元,月利率为2%,借款期限至2015年5月。借款到期后,桑某仅偿还10000元,余款90000元经邹某多次催讨都未还清。于是,邹某将桑某和其担保人起诉至公安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桑某分三次偿还邹某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担保人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之后,桑某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剩余的40000元本金和5600元的利息仍迟迟不还。

2018年1月,无奈之下,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桑某联系,其仍以种种理由拒绝还款,于是,法院将桑某及其担保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电子显示屏和新媒体上发布。

一天,桑某的朋友在微信公众号的失信黑名单中看到了他的照片和个人信息之后,迅速截图传给桑某,并劝他赶紧主动履行。这时,桑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赶到公安法院并表示自己愿意还清邹某的借款。他说,自己一直都抱着不还款的侥幸心理,以为可以一直拖延,但是法院失信黑名单一出,让他在熟人朋友圈里一下就“出名”了,所以要立刻还款,同时找回他的诚信。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