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偷了一只手镯 获刑八个月

作者: 喻明洁    发布时间:2018-01-19  访问次数:981

年关将至,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放大招”准备“赚钱”回家过年了,在这里,不得不提醒大家,在小偷最活跃的时期,要提高警惕,做好防盗措施,别给他们以可乘之机。

家住荆州的宋某某今年43岁,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是一名惯偷,曾经因犯盗窃罪三次入狱。2017年6月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又“重操旧业”。2017年9月的一天,宋某某来到公安县斗湖堤镇凤凰花园小区,用随身携带的开锁工具将该小区16栋303室陈先生家的防盗门打开进入室内实施盗窃。

在屋内搜索一番后,宋某某在卧室衣柜内盗得黄金手镯一只,正准备逃离时,房主陈先生正巧回家,将小偷堵在了门口并向邻居大声呼救,见情况不妙,宋某某将黄金手镯还给了陈先生准备拔腿就跑,但赶来的群众立即将宋某某抓住并报了警。

后经鉴定,宋某某盗得的黄金手镯是仿真的,价值50元。

近日 ,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法院认为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另外,宋某某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在5年内故意再犯,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遂判决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