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到荆州督导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作者: 张薇    发布时间:2018-05-18  访问次数:840

5月16日,省高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督导组肖廷杰等一行4人到荆州,就员额制改革、新型办案机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进行座谈交流。

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志坚主持座谈会,副院长孙惠波、梁瑜,政治部主任张家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员额法官代表参加座谈。梁瑜从法官员额制改革落实情况、新型办案机制落实情况、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整改思路五个方面汇报了荆州中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参会的其他院领导与员额法官代表分别谈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随后,督查组详细查阅了员额制改革、新型办案机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等工作的相关台账、资料,深入细致地了解了该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

    督察组对荆州中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予以肯定的同时,重点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做实做细改革任务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要强化政策引导,提升正能量,进一步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始终关注案件质量,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要迅速完善监管问责机制,划清监管红线,防止权力滥用;要进一步加强廉洁司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要认真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对辖区基层法院进行真查实督,抓紧整改,补齐短板,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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