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 确保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 彰显司法公正

作者: 张仁    发布时间:2018-01-04  访问次数:1379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从庭审源头提高办案质量。

今年来,公安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按照“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庭审实质化为手段”的工作思路,落实夯实庭前会议,严格非法证据排查,规范出庭制度,保障控辩双方相关合法权益,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年,公安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374件,结案366件,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无一错案。   

夯实庭前会议 庭审更集中高效

6月,公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艾某,于去年9月至11月先后两次通过租赁车辆进行抵押的方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湖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抵押款共计6.3万元。

庭审不到3个小时结束,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被告人艾某对诈骗所得的财物予以退赔。

审理时间大大缩短,得益于庭前会议的召开。

庭前会议是以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为宗旨,优化完善庭前会议程序,依法处理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通过庭前会议,可以对管辖权,是否申请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名单,是否公开审理,无异议的证据等问题进行确认。

此前,公安县人民法院合议庭就该案召开了庭前会议,过滤掉一些冗长的程序性问题,归纳出争议焦点,让随后的庭审调查、举证质证针对有异议事项稳步展开,最大限度释放庭审审判功能,让庭审顺利进行,大大缩短了双方纠结“小问题”时间的同时聚焦案件重点问题,提高效率和庭审质量,确保案件公正审理。该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艾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严格证据认定 充分保障诉权

201472日凌晨,被告人吴某驾驶轿车,携带在湖南安乡县收购的香烟,准备运往江苏南京贩卖。公安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黄金口高速公路匝道与207国道交汇处发现该车辆,并从车后排及尾箱内查获用黑色胶袋包装的卷烟1535条,经公安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批卷烟价值27万余元。

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非法经营案。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非法经营卷烟1535条、价值27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而吴某供述其驾驶的汽车上装载了1535条卷烟,但其中有250条卷烟是替一廖姓男子代为运输到南京。

对于吴某非法经营卷烟数量,控辩双方产生争议,而办案机关在取证时存在瑕疵。最终,公安县人民法院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刘某冒名廖某向办案机关陈述被告人吴某购买卷烟250条的证据不予认定,认定被告人吴某实际经营卷烟1285条,价值22万余元。

严格证据认定是庭审实质化的关键一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控辩双方的证据应当出示在法庭,法官在法庭调查中应当以证据调查为中心,重视和发挥庭审质证功能,确保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从证据源头上保证庭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这对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提出了更高要求,在20171211日,公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改革推进会上,公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魏军表示,“将更加注重侦查取证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做好同步录音录像,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一切围绕审判为中心,做好干警‘三个规程’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证据意识。”

以庭审为中心 八项措施促提质增效

在合同诈骗案庭审现场,审判长熟练驾驭整个庭审“节奏”,规范有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调查阶段,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和质证,全面调查核实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和证据。对于关键证据或者控辩双方有争议的证据,举证、质证严格按照“一证一质”方式进行,控辩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的辩护权。

“证据为王”是庭审的基本原则,司法证明实质化是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出发点;“控辩平等”是庭审的基本特征,控辩对抗实质化是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切入点;“公正司法”是庭审的基本任务,依法裁判实质化是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落脚点。

公安县人民法院按照“以庭审为中心”要求,突出法庭调查,进一步规范开庭讯问、发问程序,进一步完善举证、质证、认证规则,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围绕“以庭审为中心”,该院还大力引导法官克服“卷宗中心主义”,着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积极落实证人出庭制度,坚持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切实提高当庭宣判率等八项措施,进一步发挥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在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优势。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