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作者: 纪检监察处     发布时间:2014-05-07  访问次数:15109

   

根据湖北省委、荆州市委统一部署,中院党组决定于今年五月开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为主题的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按照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的部署,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深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实现壮腰工程“三年见成效”目标、加强荆州振兴崛起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以学习党章党纪、《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市委“六个严禁”为重要内容,通过报告会、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的纪律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观看电影《焦裕禄》、研读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焦裕禄事迹,以焦裕禄精神为镜子进行对照检查,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以焦裕禄为榜样的“好干部、好作风、好作为”大讨论活动。

(三)开展审判执行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审判执行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公开述廉,中层干部要结合岗位特点和法院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重点查找个人和本部门存在的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有效措施。

(四)开展初任法官和青年干警廉政教育活动。针对本院新招录法官较多的实际,通过举办廉政法规知识讲座、考试测验、宣誓承诺等活动,增强新招录法官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五四”青年节期间,组织青年干警到爱国教育基地开展红色之旅教育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法官宣誓活动,多渠道培养年轻干警廉洁意识。

(五)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以领导干部和法官配偶为重点,通过举办家庭助廉讲座,发放“争创廉洁家庭”倡仪书,加强领导干部和法官配偶廉洁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家庭,引导每位家庭成员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构筑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七)开展楚廉文化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运用网络、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楚廉文化,按时收看楚廉文化讲坛电视节目,发挥好廉政文化墙和廉政短信平台作用,弘扬和宣传优秀廉政文化,形成有利于干警廉洁司法的文化氛围。

(八)组织上好廉政党课。院领导给全体干警上一堂以廉洁司法为主题的廉政党课,引导广大干警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与廉洁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做到公正廉洁司法。

(九)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结合群众路线和正风肃纪教育活动的要求,围绕作风和纪律建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院将宣教月活动并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之中,在监察处设活动领导办公室。各部门要与此次宣教月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筑牢干警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增强廉洁司法意识。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精心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大力组织实施。各支部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本支部教育内容和形式,力求使宣教月活动真正收到实效。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利用好党课日、教育日,时间上保证宣教月活动方案的落实。加强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设置宣传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