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搬救兵 洪湖法院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发布时间:2019-01-17  访问次数:486

19日,洪湖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洪湖法院院长田勇担任审判长,洪湖检察院检察长邱文出庭支持公诉。

洪湖检察院指控:2018713日晚,洪湖市公安局交警五中队在辖区某路段开展夜查行动。当晚8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饮酒后驾车经过此路段,交警要求李某某开窗接受酒精检测,李某某因喝酒担心被查紧闭车窗与交警僵持,并在车内打电话求救。被告人肖某某到现场后,说服李某某下车,李某某下车接受初步酒精测试,仪器显示酒后驾车。交警决定将李某某带至警车进一步测试酒精浓度时,李某某拒不配合,以辱骂、推搡及大喊警察打人的方式阻碍执法,企图逃避。被告人肖某某和罗某某等人以辱骂、拉扯推拽等方式,阻拦交警带走李某某,致使李某某乘乱逃脱,并造成一名交警、四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三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