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一起涉残障人士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8-08-03  访问次数:581

近日,石首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了一起涉残障人士离婚案件,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都长舒一口气。原来原告何某患有听力障碍,且情绪激动“以死相逼”要求离婚,经过法官悉心审理,这起家事纠纷案件终于了结。

原告何某与被告人彭某经人介绍,于2014年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分居至今,原告何某分别于2016年、2017年两次在法院起诉被告要求离婚,彭某及其母亲坚决不同意,法官出于给原、被告沟通的时间和机会,均驳回何某诉讼请求,2018年3月,何某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

为确保何某准确理解处分自身权利义务,法官在开庭审理时,特别请原告父亲在法庭上为其翻译。经认真分析案情,法官认为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二是婚前赠与财产是否返还。该案中,原、被告婚后性格不合,未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原告两次被驳回诉讼请求后,被告彭某也未采取有效方式挽救婚姻,且双方分居已满两年,遂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被告彭某在答辩中要求原告返还彩礼和金银首饰的要求,经法院审理,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多年,部分彩礼已用于婚宴、小孩必要生活支出及日常生活,被告要求返还彩礼及金银首饰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原告同意返还金银首饰给被告,是原告对其民事权利的处分,法院予以支持。

以上判决宣判后,当事人及其家人均无异议,表示服判息诉。


文章出处: 石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