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执行,让“纸上权益”变“真金白银”
岁末年关,新春将至,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荆州法院抓住春节前执行的有利时机,持续开展“荆楚雷霆2023”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向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切实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
荆州区法院:执行工作喜迎“开门红”
“张庭长,我今天把钱带过来了,想逃避法律义务是不可能的,既然早给晚给都要给,还不如早给早安心!”
2024年1月2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到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法庭履行义务,当场执行到位金额18万元,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刘某某从一个个执行案例中深刻认识到失信惩戒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仅会给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会因此影响子女高考及就业。为卸掉心中的包袱,让双方过一个安心年,2023年12月底,被执行人刘某某思索再三,与申请执行人积极进行了沟通协商,表示愿意提前一次性履行完毕全部赔偿款,并就最终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1月2日,被执行人刘某某带着迫切的心情,与申请执行人钟某某一同来到川店法庭,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一摞摞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钟某某手中,赶在春节前,主动履行完毕全部赔偿义务。至此,本案提前四年顺利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荆州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修复关口前移,向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提示书》;坚持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并重,纳入失信黑名单454人次,为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发放证明、恢复信用216人次。
沙市区法院:代表委员为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没想到在2023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还能收到执行法官为我追回的10万元货款,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也是一名企业主,我想为沙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1月5日,在沙市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后,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集中讨论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区政协委员、荆州市平安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公司”)负责人张飞表示。
原来,平安公司曾经与一家企业长期保持供货关系。后该公司欠付平安公司30余万货款,在多次催讨未果后,平安公司将该公司及其法人肖某某诉至沙市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日,沙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向平安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肖某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书生效后,该公司及肖某某仍未履行义务,平安公司向沙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肖某某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且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沙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并于当日开始实施。
最终经过协商,执行法官的建议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双方达成和解。肖某某于当日向平安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并承诺余下货款在2024年春节之前付清。当晚,肖某某被释放。
2023年,沙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乘势而上,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执结案件3581件,兑现胜诉权益12.65亿元。
江陵法院:赴异地查财产 助企业解烦忧
近日,江陵法院执行局4名干警奔赴湖南省张家界,妥善办理一起涉企执行案件,为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再添战果。
被执行人吴某是湖南张家界某粮油店的经营者,申请执行人某粮油公司为吴某供应大米。2022年9月24日起,吴某向粮油公司赊购大米,双方口头约定在2个月内付清货款。因吴某未按承诺支付货款,粮油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吴某向粮油公司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因吴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某粮油公司向江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在线上集约查控未果的情况下,执行团队立即赶赴湖南,实地调查粮油店的履行能力和履行意愿。在当地法院了解到,粮油店店主吴某因刑事犯罪导致店铺未正常经营,且有待领取的执行款。办案人员迅速请当地法院将该案款协助汇入我院执行专户。
了解情况后,办案人员立即奔赴吴某服刑监狱,与吴某见面进行沟通,告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在办案人员释法明理后,吴某同意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愿意将名下一套商铺交法院执行用于拍卖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对江陵法院的调查结果表示认可,同意吴某提出的处理方案,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松滋法院:一封特殊的来信
近日,松滋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信件——来自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的感谢信。信中,惠城区人民法院对松滋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协助执行、密切配合给予充分肯定,对松滋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干警的鼎力帮助深表感谢。
据悉,惠城区人民法院此次行动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发现被执行人高某居住在松滋市,当即前来松滋,同时向松滋法院请求协助。松滋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调配干警和车辆全力相助,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松滋法院。经过两院通力配合、紧密协助,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结案。
惠城区人民法院的感谢信既是对松滋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又进一步增进了兄弟法院之间的友情。一直以来,松滋法院以大局为重,不断深化执行协助和执行联动机制,打破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石首法院:远赴异地清房产 重拳出击破难题
百日执行攻坚荆州行动开展以来,石首法院始终保持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高压态势,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石首法院执行干警及法警一行四人远赴海南省海口市,仅用四个小时,强制腾退被执行人占用的高级公寓,为百日攻坚行动再添新战果。
李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石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某名下位于海口市的某高级公寓进行司法拍卖。经过两轮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李某接受房屋抵偿,并于2023年8月办理过户登记。但李某接受抵偿后,被执行人刘某拒绝搬出房屋,导致李某实际并未入住该房屋。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石首法院执行局向刘某送达腾退房屋的公告,并多次与刘某进行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刘某仍拒不履行。
12月19日下午,执行干警携法警进行强制腾房,刘某及其家人情绪激动,破口大骂,暴力抗法,导致一名女法警头部受伤。经石首法院法警三次警告后,对仍不配合且暴力阻碍执行的刘某强制带离。眼见法院执行的雷霆之势已不可逆,刘某家人终于意识到了自身错误,表示愿意搬离。在搬家公司的配合下,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努力,顺利将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清空。腾空房屋后,刘某主动承认错误、诚恳道歉,请求谅解。12月20日,执行干警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李某,此次腾房工作顺利完成。
监利法院:善意执行 助企纾困解难题
武汉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与监利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一起标的额800余万元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诉至监利法院。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完成网络查控后向被执行人电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确保从其银行账户中扣划的200余万元对其经营无不利影响。期间,申请执行人公司员工向法院反映,受该案影响公司员工佣金至今未全部发放。
考虑到案涉企业经营发展、员工工资发放等问题,为避免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在执行局多次沟通协商下,被执行人负责人承诺尽快给付案款并积极配合执行,后续分两次履行到位300余万元,同时监利法院迅速解除查封其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十套,避免影响商品房的正常销售,确保企业得以正常运转。事后,该企业送来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高效为民”的锦旗,对监利法院高效执行、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表示感谢。
洪湖法院:11天高效执结 让农民工安“薪”过年
近日,洪湖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2位农民工讨回10万余元工资,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金”,有力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湖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分包洪湖市新滩某项目工程中,拖欠12名农民工工资104190元,在收到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其仍未履行,遂向洪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洪湖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洪湖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坚持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原则,迅速约谈被执行人,调查其财产情况,依法划拨了该公司银行存款11万余元,并第一时间将案款发还给12名农民工,该案从执行立案至当事人收到案款仅用时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