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搭桥”,两大重点企业破冰和解!
发布时间:2025-11-17 访问次数:107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妥善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为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有效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12月,原告某建筑公司与被告某物流公司签订某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某建筑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组织施工人员加班加点推进工程进度,项目于2023年初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工程审定价款为1800余万元。然而某物流公司在支付1160万元后,未继续支付剩余工程款项。某建筑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剩余工程款60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
(图片来源豆包AI)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经初步审查发现,该案涉及县域重点工程项目,原告为国有大型企业,被告系县属重点企业,双方原本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案件存在较大调解空间。法官迅速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程序,及时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文书,并主动走访企业,深入了解纠纷成因。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工程结算效力、违约责任及未来合作前景等问题进行了多轮沟通。承办法官从化解矛盾、优化合作、促进发展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经法院依法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某物流公司于2025年9月底前向某建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611.77万元。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的高效调解,不仅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是江陵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章出处: 江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