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法院元宵节忙执行

作者: 罗瑞    发布时间:2018-03-06  访问次数:884

3月2日早上9点,松滋法院执行庭庭长李家奎带领10多名执行干警整装出发,紧紧抓住难得的节日当天“人好找、财好寻”的执行黄金时节,缜密部署集中执行活动。

2014年5月24日,邓某某、陈某向易某某借款6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同年8月17日,邓某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为收回借款,2015年3月26日,易某某约同陈某及邓某某的债务人艾某到松滋市看守所,与邓某某签订债务转让协议,协议约定:1、邓某某欠易某某借款本息72万元;2、艾某欠邓某某借款本息72万元;3、易某某同意将邓某某72万元债务转移到艾某,由艾某将下欠邓某某的72万元借款直接偿还给易某某,邓某某对艾某的债务清偿承担保证责任;4、艾某于2015年5月15日前向易某某还款20万元,余款分季度每次还款20万元,直到清偿为止利息按月息千分之二十于每月1日分月支付;5、如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6、三方商定将债权总额72万元降至65万元。协议由易某某、邓某某、艾某签字。协议签订后,被告艾某未按期返还借款、支付利息。易某某催讨无果,于是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艾某返还易某某借款本金60万元,利息5万元,合计65万元,并以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15年3月26日起按月利率千分之二十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邓某某负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艾某、邓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易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艾某、邓某某联系沟通,但被执行人一直推诿逃避,消极逃避执行的意图极为明显。

近日执行法官得到消息,艾某已回到家中,执行法官当即决定突击行动,对被执行人艾某实施拘留。3月2日上午10点左右,经过近一个小时的颠簸,执行干警终于来到宜都市某村的被执行人艾某家中。上午11时,顺利将艾某送进松滋市拘留所。

2018年,松滋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持续对“老赖”施压,强力攻坚克难,力争在执行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