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式诉状“智”能转写,科技赋能加“速”体验

发布时间:2025-11-26  访问次数:1198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67类示范文本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立案工作效率,近期,我院引进“示范文本辅助生成一体机”,开展智能辅助立案技术。

近日,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位行政复议案件的当事人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示范文本辅助生成一体机”,仅用不到五分钟就实现了从传统诉状到要素式诉状的智能转换。这一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新模式,正是全国法院系统推广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的生动缩影。

立案庭全程引导,人机协同跑出加速度

“请您先将传统起诉状放在扫描区,点击‘智能转写’功能。”工作人员指着屏幕提示道。当事人按照指引扫描诉状后,系统迅速识别出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核心要素,并自动回填至要素式示范文本相应位置。整个过程,工作人员一边讲解示范文本的填写规范,一边协助核对系统识别结果的准确性,在工作人员专业指导与机器智能辅助的双重保障下,原本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诉状准备被压缩至5分钟内完成。“我之前在网上看见过这个要素式起诉状,但我不会写,今天听工作人员指导用了这台机器,没想到这么快就完成了,还真是方便!”当事人称赞道。

技术赋能司法,服务质效双升级

要素式起诉状的最大优势在于结构清晰、重点突出。法官通过表格化要素可快速锁定争议焦点,缩短立案审查工作时间,也为后续调解、审判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立案一庭表示,“下一步,我庭将结合应用实际,持续优化智能辅助系统功能。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位群众都能得到耐心细致的诉讼服务。”

从传统诉状的“洋洋洒洒”到要素式文书的“一目了然”,从“人工审核反复修改”到“智能转写一次办结”,荆州中院正以科技赋能司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书写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文章出处: 荆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