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举行“12•4”宪法宣誓活动

作者: 张薇    发布时间:2017-12-06  访问次数: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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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12月4日上午,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荆州中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在嘹亮的国歌唱响后,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惠波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百余名干警高举右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参加宣誓的法官表示:“作为法官,对宪法和国旗宣誓,内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油然而生。在今后工作中,将会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以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廉洁奉公,做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的新时代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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