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小家”和谐 护“大家”安宁
——全市“最美护家法庭”、公安县人民法院南平法庭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3-11-13  访问次数:14131


  家事如天。家事案件的审理,关系着一个个“小家”的和谐,也关系着一方“大家”的安宁。

  小家和,大家安。近年来,公安县人民法院南平法庭坚持能动司法,从柔情调解弥合亲情、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入手,从解决家事纠纷本身延伸至解决纠纷背后的个人问题、家庭问题乃至社会问题,变刚性裁判为柔性司法,用心用情断清家务事,小法庭释放“家和”大能量。


 走访调查 察家情冷暖

  合同纠纷常有约定,侵权事实总会查实,家长里短、恩怨是非却是无法在庭审中展现还原的。但南平法庭的法官们却说:察家情冷暖,就能解家长里短。

  一起离婚纠纷案,女方称丈夫常年在外打工,两地分居、感情不和。这是她第三次诉请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而庭长王鹏从远在深圳的男方处了解到,他患有尿毒症,称女方“把家里的钱都转移了,离婚就鱼死网破!”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王鹏多次来到两人所属村居,走访双方父母、亲戚朋友,调查了解情感基础、经济状况等家事信息,摸清纠纷起源和争执要点,释法析理、针对施策。

  边调查边了解、边释法,近半年时间、十几次走访,男方不再强烈抵触,女方也放低了诉求。最终,法庭依法判决两人离婚,孩子随女方生活,考虑到没有查实的共同财产和男方患病的现状,男方不负担抚养费。

  “如果说经济纠纷案以规则为先,那么,家事纠纷案就必须以价值为先。”王鹏说,走访调查,既是察家情冷暖,也是在传递亲和、孝善的传统家庭价值观。

  南平法庭坚持把家事调查贯穿审判全流程,庭前调查摸底、庭中调查诊断、庭后调查预防,把准民情环境、析透家况根源,对症下药,推动家事纠纷案明、理清、事了。近3年,法庭办理的642件婚姻家庭案件中,调撤率达49.53%。


  一纸禁令 筑起她们的“保护墙”

  家事案件往往伴随着原被告激烈对抗情绪,处理不当则会激化矛盾,甚至可能演变成恶性案件。

  2020年9月16日,一脸惶恐的小付走进南平法庭,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交给法官。原来,她与丈夫小赵正闹离婚,小赵多次到其工作单位吵闹,甚至还拿刀威胁,扬言要报复小付及其亲属。

  法官当即审查小付提交的相关材料,当天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小赵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接触小付及其亲属,并将裁定书送达至小赵、辖区派出所及村委会。

  这是公安县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不入家门”乡土思维的一次革新。王鹏说:“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要保障被施暴方人身权益,是预防和避免‘民转刑’‘刑转命’的有力措施。”

   目前,南平法庭已发出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维护了家事案件中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此外,法庭还加强与公安机关、妇联、村(社区)等单位的联动配合,及时跟踪督促履行,为她们筑起了一道法治“保护墙”。

  既要解纷 又要“未”爱护航

  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容忽视。

  “她一回来就说孩子是我的,怎么可能!”7年前,小陆与小苏结婚后,外出务工。如今,小陆带着儿子小凯回乡,称小苏是孩子父亲,要求其为孩子登记户口,并支付学费。震惊、疑惑,小苏不认可“孩子是自己的”。

  经第三方机构鉴定,小苏和小陆确为小凯的生物学父母。南平法庭法官吕淑超依法判决小苏与小凯系父子关系。自此,确认亲子关系之诉完成法律意义上的终结。

  可小凯的健康成长却牵动着法官的心。吕淑超不厌其烦地找到小苏,一遍遍析理、说情,耐心劝解,终于,这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溢出法律条款之外的浓浓亲子情。小苏将儿子小凯接到身边,承担起父亲的责任。

  南平法庭十分注重家事纠纷中的隐性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积极在裁判之外作出显性化保护。

  对可能涉及婚姻关系破裂以及抚养关系确认、变更等案件,加强判前释明和判后沟通,探索开展当庭教育指导,唤醒和强调父母共同抚育的责任;对情绪波动较大的未成年子女,探索开展家事心理疏导,预防父母感情破裂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坚持“子女利益最大化”,南平法庭以柔性家事审判为中心,从诉前到判后不断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章出处: 公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