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耗子”盗油15桶 被判拘役五个月

作者: 喻明洁    发布时间:2022-09-28  访问次数:11494

随着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断上涨,一些“油耗子”开始蠢蠢欲动,流窜于各工地之间,待夜深人静时,将黑手伸向路旁的挖掘机。

一根塑料管、一个吸嘴管、一把起子、几个油桶……几分钟就能将挖掘机油箱内的柴油吸空。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油耗子”彭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2年5月21日凌晨,彭某某驾驶一辆盗窃的三轮摩托车,用携带的工具窃取路边挖掘机油箱内的柴油6桶(25L/桶),后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卡车司机。一晚上轻轻松松到手600块,彭某某美滋滋回家“躺平”了一天。23日至24日晚,彭某某窃取路边挖掘机油箱内柴油15桶,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5月19日至5月24日间,被告人彭某某在公安县境内共行窃四次,窃得三轮摩托车一辆、柴油553.7L,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6333元。

法院认为,彭某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到案后,彭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退赔被害人全部赃款、赃物,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特别是驾驶挖掘机、大货车和大客车的司机,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摄像头的路段,或者停放在有人看管的正规停车场,确需停放在路边,可采用给油箱盖加锁等方法防盗。同时,车主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切勿贪图小利,购买路边贩卖的来路不明的油料。同时告诫“油耗子”们,别伸手,伸手必严惩。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