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院首次远程查控冻结“财付通”账户 开辟执行新途径

发布时间:2018-12-26  访问次数:793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首次通过远程查控系统冻结“财付通”账户,执结一件案件。远程查封、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将成为新的执行手段,有效地打击了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某、杨某、佘某某应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支付借款本息2052980.84元。1130日,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财付通”远程查控功能上线后,执行人员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付通”账户内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人员通过网络发送控制请求。

1213日上午850分许,冻结生效。1213日下午15时许,被执行人便主动联系执行人员,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承诺分两期还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据悉,在“财付通”远程查控功能上线前,执行人员办理此类案件需奔赴腾讯公司深圳总部,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送达相关文书才能完成冻结。此次是公安法院首次通过网络端远程冻结“财付通”账户,并取得执行实效。“支付宝”、“财付通”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法院可以执行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范围。今后,远程查封、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将会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措施。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