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癌症老人最后的心愿
作者: 宣传处 胡 昱 发布时间:2014-04-15 访问次数:590
“我的官司打了六七年,打得我精疲力尽,还得了一场病,是李法官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为我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你们一定要替我好好表扬她......不然我死不瞑目啊......”2013年9月的一天,一通特殊的电话在荆州中院宣传处处长徐永军的办公室响起,打电话的人是一位名叫苏玉华的老人,他要感谢的是该院民三庭的李慧敏法官。
据了解,这位苏爹爹今年70岁,家住荆州市沙市区红星花园,是一名退伍老兵,20年前,他的老伴李婆婆向荆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店堂一间,并于2004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设计用途为商业。1993年9月11日,苏爹爹向沙市市土地管理局交纳土地测量等费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但始终未能办理,由此成讼。沙市区法院一审判决:荆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助李婆婆办理该店堂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并承担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费用。荆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案件由此到了李慧敏法官的桌上。苏爹爹称,由于对方是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公司,自己小老百姓一个,又没钱请律师,为了打赢官司,他翻遍了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使这样,案子上诉后他也已做好了败诉的心理准备。
李法官认真阅读卷宗后,发现案情并非仅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那么简单,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土地使用权证的性质到底是划拨还是出让。苏爹爹要求以出让性质办理,但该店堂于20年前购得,当时的土地性质只能办理划拨,办不了出让。考虑到这一点,李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希望双方都能各让一步。在她的努力调解下,苏爹爹最终同意荆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划拨性质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调解结案后不久,苏爹爹被查出肺癌晚期,但荆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仍未如约为他办好土地使用权证。他说,案件本已结案,但他找不到别人,只好再次致电李法官,李法官得知后一面耐心宽慰,一面积极找对方律师做工作,说服他们尽快履行协议,最终荆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事后,苏爹爹拿出2000元红包要感谢李法官,被她婉言谢绝了。苏爹爹说:“是李法官的亲和力、责任心和清廉正气打动了我,她坚持为民办事、为民调解,这样的结果让我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