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3.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一审、二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依法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指导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和执行案件等。
(二)机构设置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26个,政治部(内设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新闻处)、执行局(内设执行庭、协调科、综合科)、司法警察支队(内设直属大队、综合科)、办公室、监察处、研究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开发区法庭、审监一庭、审监二庭、江北人民法庭、赔办、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工会。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6074.71万元,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增加了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3.7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4.48%;其他收入141万元。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6074.71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增加了6.3%,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772.7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6.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2.58%。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增雇员制书记员46人;二是2021年审判法庭维修预算相比上年增加。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933.7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了4.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33.7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4.48%。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33.7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了4.48%,其中:公共安全5631.7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4.88%;社会保障和就业302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2.58%。
3.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雇员制书记员46人。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933.71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了4.48%,增加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4609.8万元,比2020年增加3.07%,其中:人员经费3965.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44.19万元。
2.项目支出1464.91万元,比2020年增加21.36%。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609.8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3.07%,其中:
1.人员经费3965.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6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5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加了6.98%。
2.日常公用经费644.1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25.54万元,资本性支出18.6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减少了15.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了32.67%,其中:
(1)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33%;
(2)公务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32.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8.57%;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36.76%。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都有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644.1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减少了15.84%,减少的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25.54万元,资本性支出18.65万元。分项为办公费15.98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50万元,邮电费35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租赁费6.8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56.88万元,福利费150.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他交通费1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65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5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26万元;其他收入110万元。按采购类型分: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7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09.5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为6840.04万元,其中:房屋资产2928.42万元,占资产总额42.81%;通用设备3179.2万元,占资产总额46.48%,其中:车辆资产451.5万元,占资产总额6.6%;专用设备336.36万元,占资产总额4.91%;家具等资产396.06万元,占资产总额5.79%。
2021年财政新增资产配置预算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31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用于购置通用设备、办公家具及更新公务车辆。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的经费保障。项目当年预算935.45万元。项目长期目标: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公正司法,服务保障荆州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长期绩效目标指标9个,其中:质量指标2个,数量指标3个,时效指标1个,效益指标3个。项目年度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各项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9个,其中:质量指标2个,数量指标3个,时效指标1个,效益指标3个。
(十)其他事项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本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