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十余年的配电房腾迁案

发布时间:2019-04-25  访问次数:699

近日,在荆州区荆南路某小区,荆州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依法现场强制执行了一起配电房腾迁案件,历时十余年的申请执行人熊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租赁经营、产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得以圆满执结。

2002年,申请执行人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由被执行人某公司所有的涉案商铺门面,并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2004年,荆州区法院在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房屋时,发现门面房内西南角有十余平方作为配电房使用,考虑到公共利益,荆州区法院在执行笔录中明确说明将可用于经营的“门面房”交付申请执行人,同时要求其不得影响配电房的使用。从2004年到2018年,申请执行人一直将其保持原貌,未影响配电房使用,现配电房中的电表等设施因电改已大部分迁移出,作为公共配电房的功能基本消失,已达到交付条件。于是,荆州区法院立即通知被执行人搬迁配电设施移交配电房,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19年2月26日,荆州区法院下达强制执行腾迁公告,要求被执行人一个月内腾退配电房,但被执行人到期仍未履行。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城南法庭在院司法行政科及法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现场对该配电房予以强制腾退,由执行人员安排电工对配电柜予以拆除,并对线路重新接入电表恢复用电,全程拍照录像留痕,最终顺利完成了配电房的交付工作。

这起历时十余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在法院执行攻坚战中,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缩影,荆州区法院将继续不畏艰险,努力前行,进一步巩固扩大执行攻坚战果,着力打造执行不再难的良好社会环境。


文章出处: 荆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