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召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

作者: 周凡    发布时间:2018-05-14  访问次数: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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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日,荆州中院召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大会应到代表95人,实到代表92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委员,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上一届中共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五年工作报告,圆满完成了大会各项议程。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志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惠波主持会议,在家院领导出席会议。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中拉开序幕。首先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张家怀代表中共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向大会报告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其次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惠波宣读了《中共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由主持人宣读了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选举办法及监票人、计票人。会上,严格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票决选举产生了孙惠波、张旭升、张重、项斌、赵东、郭莉、黄华、蒋国刚、潘龙等9名同志组成的新一届机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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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坚在讲话中指出,上一届机关党委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有力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肖志坚要求,新一届机关党委要深刻认识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为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等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大会在雄壮激昂的《国际歌》声中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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