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法院优秀干警:勇于担当的好法官佘习华

发布时间:2017-12-28  访问次数:1130

 佘习华同志1970年1月出生,1991年7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一级法官。1995年9月通过全国政法系统增编补员考试调入松滋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调研科长、西斋法庭庭长、执行局副局长、审管办主任兼刑一庭副庭长,现任松滋法院第四支部党支部书记、民三庭庭长。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精通,工作中大局意识强、任劳任怨,为人忠诚、办案公正,多次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思想境界高

一直以来,佘习华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平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院党组及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政治素质高。近年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八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以来,积极参加学习和讨论,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查找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以饱满的热情带领全庭干警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体现了一个优秀法官的责任和担当。

业务理论精

佘习华同志虽然是法学本科院校毕业,在同行中属于佼佼者,足以胜任日常审判工作,但他不满足于此,除积极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外,他善于将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养。多年来的努力也使他成为松滋乃至荆州法院系统的业务骨干,他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他主持的周某某诈骗一案庭审被湖北省高院评为优秀庭审,2014年他被聘为“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评委,2017年他作为基层法院的两名代表之一被抽调参与荆州中院0302专案审理工作,并受到上级法院领导的一致肯定。在法院工作以来,佘习华同志先后在综合、民事审判、刑事审判、执行等部门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始终保持勤奋好学的良好学风。

大局意识强

2016年12月29日,院领导突然通知他第二天去荆州中院报到参加专案审理工作,当时正值年底,庭里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但他连夜安排手头工作后,第二天准时到专案组报到。民三庭近两年受理了5件破产案件,矛盾突出,处理难度大,市委市政府经常要召开各种专题会进行研究,要占用他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但他从未以审判工作繁重为由推脱。破产案件审理中,他经常加班加点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接待当事人,安排部署工作。

近两年来,民事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民三庭案件数量每年更是以翻番的速度增长,但佘习华同志从不以庭长工作任务重为借口少办案,而是和其他两名法官一样平均分配案件,而且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作为庭长,除自己承办的案件外,还要负责其他审判员裁判文书的核稿,工作任务远超其他人,为此,他经常加班加点,从不影响全庭工作。

    佘习华同志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承办案件近2000件,托关系、打招呼的数不胜数,但他坚持“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的原则,坚守法律底线,拒礼、拒贿、拒吃请,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二十多年来,从未有当事人反映他有不廉不洁的行为。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