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金融纠纷诉讼转仲裁案件成功调解

作者: 姜涵    发布时间:2024-08-13  访问次数:2188

为进一步做好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凝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8月9日,在沙市区人民法院挂牌的全市首个“仲裁调解中心”,某银行荆州分行(以下简称A银行)的两起金融纠纷案件在此一并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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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荆州仲裁委员会(2024)荆诉仲调字第1号、第2号两份仲裁调解书发出,标志着沙市区人民法院与荆州仲裁委员会实现了全市首例金融纠纷诉讼转仲裁案件的成功对接,“法院+仲裁+公证+银行”工作机制成果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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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金融贷款纠纷,本案中,A银行与赵某签订了个人信用贷款合同,赵某向A银行贷款15万元,双方就贷款利息、还款期限进行了约定。2023年起,赵某开始逾期还款,经A银行多次催讨,赵某仍未还清钱款。2024年8月,A银行向沙市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7万余元及拖欠的利息、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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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收案后,沙市区法院将案件委托仲裁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仲裁调解中心收案后,仲裁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因被告赵某身在外地,经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后,仲裁员通过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组织赵某在线参与仲裁调解,双方当即对还款金额、期限达成了一致。在仲裁员的指导下,赵某通过网上调解平台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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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机制能为自己代言。就在办理此案的同时,在调解室外等候的另一起案件的借款人成某,亲眼见证了金融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程序便利、节省时间、降低诉讼成本的优势,当即打消了心中的顾虑,积极表达了还款意愿,在仲裁员的组织下,A银行代表与成某充分就具体还款方案进行了沟通,双方当场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为推进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工作、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持续优化金融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沙市区人民法院和荆州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强化诉源治理,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仲裁调解中心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探索建设工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仲裁”优势,为建设平安沙市、法治沙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文章出处: 沙市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