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法院刚柔并济 成功执结16年子女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8-08-03  访问次数:621

   中国人自古讲究“以和为贵”,然而有的人却非要争一口气,互不理解、互不妥协。

   16年前,朱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沙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夫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朱某与曹某均同意离婚,双方共同所生男孩小曹由父亲曹某抚养,母亲朱某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

    谁知,这16年期间,朱某以男方不准予探视小孩为由,迟迟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曹某遂向沙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与朱某多次电话联系,其都以没钱,给不出孩子的抚养费为由拒绝配合执行。

    执行干警不肯轻易放弃,数次前往该被执行人单位与其耐心沟通,发现其心结在于她认为给了抚养费,男方也会阻拦她探视孩子、孩子不愿意认她,索性不予给付。执行干警“对症下药”,多次做双方工作,“离了婚也并非仇人,何况还有孩子做纽带。作为母亲,孩子成长中你已缺席16年,现在为了区区4万多元抚养费想让孩子恨你吗,何况你是有能力执行的,如果再不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作为父亲,你得明白孩子内心是渴望母爱的.......”通过执行干警的多次劝解,朱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次性将抚养费悉数支付,父亲曹某也放下芥蒂,主动带着孩子与朱某见面,母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至此,这起长达16年的婚姻家庭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都说执行工作难,其实很多时候难在“人心”,沙市法院的执行法官从未放弃过,不论是几百万还是几百元,不论是腾屋退地还是车房过户,都在努力打动“人心”,尽可能化干戈为玉帛。家以和为贵,人和百业旺,希望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彼此能够放下怨恨、消除芥蒂,多些宽容与理解,让社会多些和谐,让执行工作能够更顺畅。


文章出处: 沙市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