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殷殷嘱托,守护一江碧水东流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在石首登岸,留下殷殷嘱托:“把长江保护好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近年来,石首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殷殷嘱托,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挖掘石首生态资源,以辖区地处长江“九曲回肠”段为出发点,以守护麋鹿、江豚特有生态资源为落脚点,将为民司法与绿色司法相结合,坚持保护、惩戒与修复并重,打造“法护生态 鹿鸣九曲”环资审判品牌,用心用情用力守好一江碧水。
巡回审判 惩治并重
“原来不仅鸟不能打,连植物都不能随意破坏!”2024年8月,一场特别的庭审在石首市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门前拉开帷幕。湖北省人大代表、石首麋鹿保护区管护科研科副科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师杨涛,司法局,自然保护区等相关部门人员及周边村民代表共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大家正在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展板前议论纷纷。
原来,2024年4月,吴某、彭某、余某相约前往天鹅洲开发区麋鹿保护区防汛大堤附近路段打鸟。三人分工合作,吴某、彭某负责驾驶汽车并轮流使用气枪打鸟,余某负责捡鸟,被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现场查获了8只野生动物、1支气枪、122颗气枪子弹。经鉴定,8只野生动物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之内,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经过审理,根据被告人吴某、彭某、余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情况等,法院依法对吴某、彭某、余某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两个月至单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不等刑罚,三人均认罪认罚。
这也是石首法院立足司法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缩影。驻地人民法庭通过看得见、听得到的双轨普法模式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到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不仅如此,石首法院还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组织线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600余份,通过各类媒体发布7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关注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
生态修复 综合保护
“1!2!3!放!”2024年4月,石首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敏带领环资庭等部门6名干警,在石首工业码头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只见干警们共同将闸门拉开,活蹦乱跳的鱼儿欢快地摆动着鱼尾,汇入清澈的江水,回归长江母亲河的怀抱。
随着环保法律法规“长牙带电”和环资审判作用发挥,法院受理环资案件持续下降。如何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石首法院围绕做好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发力。连续三年组织增殖放流活动,向长江投放四大家鱼原种亲本,有效增加长江鱼类的群体数量,促进生态修复及水生资源恢复。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在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司法修复基地,通过三级法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化解涉麋鹿保护区征地补偿纠纷、执行纠纷,为湿地精灵撑起了强有力的司法保护伞。
针对长期的环资审判实践中,判决侵害人赔偿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交给谁、由谁用、怎么使用、如何监管等尚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在全省率先尝试,与市财政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市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五单位联合制定印发《石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石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和使用,受到人民法院报、人民日报客户端、湖北日报等媒体的广泛关注。该机制获评全省法院“微创新”“十佳精品案例”,同时入选2024年度湖北法院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交流合作 凝聚合力
“环资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具体如何展开?”“生态修复结果如何科学地验证及评价?”为进一步总结工作、学习经验,2024年6月,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部片会在石首召开,石首法院等15家单位交流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特色亮点及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余耀军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创新,探索多元生态修复方式进行分享,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
不仅如此,2024年11月,石首法院还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刘长兴到院授课,就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情况、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等前沿理论和审判实务问题为干警作指导,进一步更新干警司法理念,提升审判业务能力。近日召开的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杨斌同志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同时,为增加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围绕特有麋鹿、江豚生态资源,建立跨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调机制,与石首检察院、保护区会签三方合作协议,与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签署《加强区域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明确环资审判要案会商,建立起麋鹿跨省协作保护及时响应机制,增强洞庭湖沿岸麋鹿种群保护实效。
水美草茂,豚跃鹿欢,放眼望去,擎司法利剑,护石首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局面正在不断巩固和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石首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生态修复、绿色发展和司法保护有机结合,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走得更深更实,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之美、生态之美,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强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