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部片会在石首召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6月28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部片会在石首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余耀军、省人大代表徐锋应邀出席会议,石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健到会致辞。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关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问题,其长远性、高尚性都区别于普通民事案件。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得当,不仅能起到“抓末端、治已病”的惩罚和修复作用,还能起到“抓前端、治未病”的警示和预防作用。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抓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解决跨区域协作机制运行不畅、生态修复方式单一、审判队伍不专、典型案例不优等问题。进一步夯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力用心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法治轨道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在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一是要全力提升审判质效。通过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带动法官办案质效、工作作风的进步,力争在第三季度案件质效上有实质性提升。二是要因地制宜打造亮点。结合本地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禀赋,找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结合点,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特色亮点和品牌。三是要努力缔造伟大判决。环境资源法官要提升社会责任感,多一点人文关怀和自然情怀,努力缔造能体现生命尊严、鼓励创新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推动良法善治、得到法治共同体认同的伟大判决。四是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各方面审判力量,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稳定持久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会上,荆州中院、宜昌中院、汉江中院、孝感中院、荆门中院、石首法院、洪湖法院、五峰法院、当阳法院、天门法院、潜江法院、汉川法院、安陆法院、掇刀法院、京山法院等15家单位交流了环资审判工作特色亮点及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余耀军对各中基层法院的环资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创新,探索多元生态修复方式进行了分享,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省人大代表、石首市天字号瓜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徐锋对法院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对法院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的推广和完善以及环资品牌的打造提出意见建议。
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主持会议。省法院环资庭相关同志,荆州中院、石首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后,参会人员还到石首市人民法院麋鹿保护区生态修复基地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场查看了生态修复基地的建设情况,了解了石首法院“法护生态、鹿鸣九曲”环资品牌建设情况。
△ 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石首市人民法院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基地内的麋鹿群
△ 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麋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