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英的“独门绝技”
发布时间:2023-12-12 访问次数:25551
“法官不仅应在法庭审判上履职尽责,更应贴近案件,俯下身子化解矛盾。”1997年,23岁的赵文英进入法院工作,此后大部分时间都在民事审判岗位上。有人说,她办理的案件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繁杂无趣的琐事,但是她却“乐在其中”。
基层法庭是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赵文英曾经办理过一起离婚案件,该案因男方有外遇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女方起诉后,法院调解离婚。在给双方送达调解书的当天,女方家人纠集几十人赶到男方家,明面上是为拿回分割的财产,实则准备闹事替女方出气,男方也纠集数十人准备“应战”。情况紧急,赵文英接到电话后及时赶到现场,挺身站在剑拔弩张的当事人中间。她一方面要求男方将应分给女方的财物交给法官;一方面给女方家人做工作、讲法律,经过数小时的说服、劝导,怒气冲冲的女方家人终于被感动,一场或将爆发的群体械斗事件得以消除。
能调则调,应调尽调。“调解”是赵文英审理“家务事”的“内核”,这个过程既需要细腻又需要坚韧,还要耐心细致,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在纷乱的线索中理清思路,以小调解撬动大治理。
20余年的审判工作,让赵文英渐渐总结出了一套家事审判调解息诉的“小”“快”“准”独门绝技——“小”,就是对每一起案件的卷宗都事无巨细地查阅,从细微之处着手,找准关键,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时有的放矢;“快”,就是勤快,做到心勤、嘴勤、腿勤,多换位思考、耐心沟通、实地走访,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形成调解合力,让纷争更快解决;“准”,就是要善于在矛盾对立中抓住焦点、症结,层层剖析并及时采取有效对策,从根本上缓和矛盾,化解纠纷。
在工作笔记中,赵文英曾写下这样一段话——“法律是严肃的,但司法的过程可以是温情的,最强大的力量在于能够走入内心。在办案中导入情感的力量,剑拔弩张的双方也能止争,矛盾也可更好地化解。”
文章出处: 荆州日报